15人販毒團伙一審判決!最高獲刑十五年
2024-06-26 17:52:54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王輝 | 作者:余雙雙 楊川 周奕彤 | 點擊量:8030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余雙雙 楊川 周奕彤)6月25日,適逢第37個國際禁毒日,永定區(qū)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劉某等15人販賣毒品案一審公開宣判。永定區(qū)人民法院以犯販賣毒品罪,分別判處被告人劉某等15人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不等刑罰,并處沒收財產(chǎn)五萬元、罰金四萬五千元至三千元不等附加刑,對違法所得130800元予以追繳。
2022年10月,被告人劉某收到其兒子王某(已判決)轉(zhuǎn)交代為保管的海洛因一袋,并將毒品藏于家中。2023年2月至3月,被告人劉某及其兒媳朱某以1400元∕克的價格,將其中部分海洛因販賣給肖某,后又以1700元∕克的價格販賣給瞿甲。瞿甲購買毒品后,再以2000元∕克的價格販賣給趙甲、李某。期間,朱乙、陳某、彭某、瞿乙明知他人販賣毒品,仍分別為幾人提供幫助。
趙甲從瞿甲、丁某處購買海洛因共約23.74克,將其中部分賣給楊某、宋某。楊某、宋某又多次將海洛因賣給他人,趙甲從中獲利2500元。期間,趙乙明知趙甲系販賣毒品,仍幫其送毒品。
李某從瞿甲、丁某處購買海洛因25克,將其中部分以約4000元∕克的價格賣給鄭某等人。鄭某又將從李某處購買的毒品販賣給他人,李某從中獲利8550元。
檢察官提醒:毒品之害,毀滅個人、禍及家庭、危害社會。本次宣判的販毒案,劉某及兒子王某、兒媳朱某一家人均因“毒”獲刑,大部分販毒、吸毒人員因長期吸食毒品,身體狀況惡劣。
為了身體健康、家庭幸福、社會和諧,一定要深刻認(rèn)識毒品的嚴(yán)重危害性,充分了解禁毒法律知識,不吸毒、制毒、販毒,拒絕為他人吸毒提供方便,共同營造拒絕毒品、健康生活的良好社會氛圍。
責(zé)編:王輝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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