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方縣人民檢察院開展增殖放流活動守護沅水生態(tài)
2023-04-28 07:33:25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周玉意 | 作者: | 點擊量:15260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陳虹)2022年4月至8月,當事人楊某輝、楊某軍、楊某貴、周某東、周某良在禁漁期在漁船上架設電捕魚設備,使用電魚方法在沅水中方縣銅鼎鎮(zhèn)、新路河鎮(zhèn)河段,禁漁區(qū)非法捕撈水產品,先后捕獲漁獲物約120公斤,經鑒定,造成生態(tài)資源損失和修復費用為4.7萬余元。

2023年4月26日,中方縣人民檢察院召開非法捕撈水產品公開聽證會。因當事人主動提出進行增殖放流的生態(tài)修復,聽證人員經過現場評議,一致同意檢察機關提出的擬對該案終結審查。
公開聽證后,4月27日,中方縣人民檢察院聯合縣農業(yè)農村局在銅灣鎮(zhèn)新碼頭開展“增殖放流生態(tài)修復活動”,本次活動還邀請了縣河長辦、縣森林公安局、銅灣鎮(zhèn)人民政府等單位的相關人員參加。 此次增殖放流活動共投放魚苗8.2萬余尾,投放的魚苗中除青魚、草魚、鰱魚、雄魚外,還特意投放了湘華鯪、鳊魚等適合在湖南水域投放的魚苗,購買魚苗的4.75萬元資金全部來源于涉案的五位當事人繳納的天然漁業(yè)資源恢復補償費用。 下一步,中方縣人民檢察院將把“讓天更藍、山更綠、水更清、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更美好”作為公益訴訟檢察工作的追求,繼續(xù)秉持修復性司法辦案理念,始終將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的保護和修護作為評價辦案質效的重要標準,為子孫后代留下“綠水青山”。 一審:曾金春 二審:伏志勇 三審:萬朝暉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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